西周时期的分封制记录更多,在《左传》中记载:

        “昔盛王克商,成王靖四方,康王息民,并建母弟,以藩屏周。昔周公昂二叔之不成,故封建亲戚,以藩屏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商周时期嘛,人口不多,生产力不高,哪怕是国家搞分封制,大部分也都围绕着都邑,周围良田多,大家一起搞建设,加上你的地是你的,我的地是我的,这边修一条路,那边修一条沟渠,站在高处一看,呀,这不是“井”字吗?

        嗯,这个时期的土地关系,采取的就是井田制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的农民就是干活的,贵族就是监工,没事的时候就跑到田边瞎指挥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需要说明的是,虽然是分封制,但田地是国家的,不允许私自买卖、转让,而且是需要“贡税”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土地制度,可以说是国有制之下的贵族土地私有制。

        春秋战国时期,各地诸侯为了壮大实力,开垦出了大量私田,而这些私田是不需要纳税的,既然这些东西是自己的,诸侯自然不愿意在“公田”之上投入人力,所以出现了“民不肯尽力于公田”的现象。

        私田增多,公田没人种,井田制自然就失去了基础。

        公元前594年,鲁国推行“初税亩”法令,法律上要求,无论是公田还是私田,按亩征税,私田通过这种方式,取得了法律认可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商鞅变法,井田制被正式废除,封建土地私有制得以确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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